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对象
2015年以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学士及以上学位),具备高中教师资格。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报考考生所持学历证书如为国外大学颁发的,需要同时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管理机构的学历中文认证证明;
5、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在本次招考范围;
6、本县公办中小学正式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5日—4月21日。
2、报名地点:省沭中育华楼三楼档案室。
3、报名办法
①应聘人员现场交验从网上下载并填写好的《2016年沭阳县公办中小学招聘教师报名表》,报名表上需贴2寸免冠照片一张;②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教育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③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④报名费用100元/人,进入面试人员需再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形式,笔试和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
1、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职位。笔试内容主要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和相关通用知识,笔试分值100分。
2、面试按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此比例的,按实有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为演课(12分钟),面试分值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分值×30%+面试分值×70%。
领取《准考证》:领证时间及地点见“花乡沭阳”网站(http://www.shuyang.gov.cn)“公示公告”栏通知。逾期不领取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体检
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需加试确定)。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空缺的,则分类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考核及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察。考核合格后即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花乡沭阳”网站(www.shuyang.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在考核、公示后出现不合格或缺额的,则分类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三、人员待遇和编制手续办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从县委、县政府批准之日起,因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招聘单位应填写《沭阳县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人社局审批,办理相关关系接转手续。聘用审批时间为20个工作日。逾期不按要求办理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进行审批。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5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学校考核合格的报县编办办理入编手续,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聘用)等各种合同或协议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整个过程接受县纪检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527-83690015。
五、联系方式
地址:沭阳县沭城街道学府中路1号(江苏省沭阳高级中学)
电话:0527-83582838
联系人:严老师手机:18805240052
王老师手机:13812412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