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2014年补充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根据州人社局《关于做好2014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精神和单位编制余额情况,拟补充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人,现公告如下:
一、补充专项招聘岗位、计划
2014年补充专项招聘计划共2名:宣恩县椿木营乡卫生院临床医生1名,宣恩县一中政治教师1名。
二、专项招聘对象、条件及岗位
(一)专项招聘对象
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和按第一批本科线(以下简称“一本”)录取并取得学士学位的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高级人才。应聘宣恩县椿木营乡卫生院,持有助理执业医师及以上的学历可以放宽到专科
(二)专项招聘年龄条件
本(专)科生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硕士研究生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不受年龄限制。
(三)专业要求
宣恩县椿木营乡卫生院临床医生岗位: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学。
宣恩县一中政治教师岗位:政治学、科学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教育。
三、专项招聘方式
1、对一个岗位有两个以上应聘对象的,应通过笔试、结构化面试、试讲试教、现场答辩、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考评等多种方式择优招聘。
2、对自愿到椿木营乡卫生院工作的2014年前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通过考核的方式招聘。
四、专项招聘工作程序和方法
(一)组建专班。由人社部门、纪检监察及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
(二)专项招聘工作程序
1、发布公告。在州、县人社局网站,宣恩县公众信息网上发布公告7个工作日以上。
2、组织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可以带自荐材料到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政工人事股报名。
3、能力测试。测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测试。用人单位可视报名情况决定测试方式。
4、组织考核和体检。根据测试成绩择优确定拟聘对象,然后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执行。由单位组织在县市以上综合医院体检。
5、拟聘对象公示。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情况,由用人单位领导班子确定拟聘对象,在单位公示并报县人社局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以上。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拟聘资格。
6、备案及聘用管理。专项招聘工作完成后,由县人社局审核后报州人社局备案,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对专项招聘的人员,严格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专项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
(三)专项招聘工作时间
专项招聘工作实行统一组织、统一领导、统一时间进行。专项招聘时间从11月中旬开始,12月底结束。
联系人:李玉香、联系电话:0718-5822005
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