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考试前一周登陆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网址:www.jszp.gxeea.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准考证》是本次考试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等环节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三、考试
(一)笔试
1.考试科目与分值。
笔试包括《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两科。考试时限各为120分钟,卷面分值各为100分。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14日(星期六)
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本次笔试在北海市区内进行,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3.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笔试成绩查询:2016年5月下旬,应聘人员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查询,具体时间见报名网站。
合格分数线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音乐、美术、舞蹈等艺术类岗位合格分数线另定)由铁山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确定,并在北海人才网、北海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与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进入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北海人才网(www.bhrc.cn)、北海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beihai/)上公布,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网上或书面、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面试入围人选将报名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传真、邮寄给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户口薄(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报名登记表、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录用资格。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和区人社局同意后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的情形时,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已经批准同意笔试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除外)。如个别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近两年内多次招聘且经降低资格条件后,仍未招聘到人员的岗位,急需补充人员的,由招聘单位申请,经铁山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后开考。
招聘岗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聘用计划。
2.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铁山港区教育局、铁山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铁山港区区编委办在北海人才网、北海人事考试网发布面试公告,由招聘单位书面通知。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要通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按规定参加面试。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
4.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通过试讲方式开展。
5.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在北海人才网、北海人事考试网公告。
6.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严格实行招聘单位、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招聘单位考生代表抽签确定面试单位和岗位顺序,考生最后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9人组成。面试考官原则上从北海市和市辖县区考官库随机抽派。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它按扣5分处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70分)及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及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可当场抄录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成绩)。
四、考察、体检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招聘单位按招聘岗位数与考生人数以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参考笔试成绩,笔试总成绩高者进入考核,笔试总成绩也相同,则以《教育学与教育法基础知识》成绩高者进入考核,如三者均相同可同时进入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择优录用。
(一)考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前成立考察小组,组织考察小组成员学习、熟悉考察规定和有关要求,掌握考察方法。
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必要时可组织民主测评。
全面了解被考察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程度等方面情况,同时要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人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察人的考察结果。
考察结果必须明确“合格”或“不合格”。考察结果“不合格”的,招聘单位须将结果及相关材料依据书面告知考生。如考生对考察结果提出质疑,应由招考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人员重新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相关情况书面向考生反馈,同时报铁山港区人社部门备案。如考生仍然不服,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
考察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如招聘单位不按规定程序进行考察与体检,由此引起相关纠纷的,后果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