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由海城区教育局在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城区编委办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科目与分值:
笔试包括《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两个科目,分值各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
2016 年5月14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北海市区,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3.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笔试成绩查询:2016年5月下旬起,应聘人员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查询笔试成绩,具体时间见报名网站。
合格分数线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确定,并在北海人才网、北海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与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北海人才网(网址:www.bhrc.cn)、北海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gxpta.com.cn/beihai)公布,由招聘单位书面通知。招聘单位通过电话、网上或书面、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面试入围人选将报名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传真、邮寄给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户口薄(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等。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
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区人社局同意后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若招聘岗位没有递补人员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必须认真负责,如因工作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对相关人员做出相应处理。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7月中旬前。
2.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在北海人才网(网址:www.bhrc.cn)、北海市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beihai)发布面试公告,由招聘单位书面通知。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3个工作日。
3.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4.面试时间地点:具体见面试公告
5.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前制定具体面试工作方案,面试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面试严格实行招聘单位、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招聘单位考生代表抽签确定面试单位和岗位顺序,考生最后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考官原则上从北海市考官库随机抽派。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上述其他个人信息的,按扣5分处理。
6.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宣布该岗位面试成绩,并经考生签名予以确认(考生可当场抄录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成绩)。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