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从县委、县政府批准之日起,因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招聘单位应填写《沭阳县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人社局审批,办理相关关系接转手续。聘用审批时间为20个工作日。逾期不按要求办理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进行审批。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5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学校考核合格的报县编办办理入编手续,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聘用)等各种合同或协议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整个过程接受县纪检部门监督。
监督电话: 0527-83690015。
七、招考政策咨询地点及联系电话
㈠沭阳如东中学
地址:沭阳县南湖街道上海南路西侧学院路南侧
电话:0527-80812000
联系人:徐老师
手机:15151107668
㈡省沭中
地址:沭阳县沭城街道学府中路1号
电话:0527-83102193
联系人:严老师
手机:18805240052
㈢建陵中学
地址:沭阳县沭城街道中华西路1号
电话:0527-83901738
联系人:谷老师
手机:13585276945
㈣沭阳县教育局
地址:沭阳县南湖街道上海南路东侧学院路北侧
电话:0527-83690236、88323605
联系人:戈老师
沭阳县教育局 沭阳县人社局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