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1:3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有一科缺考或违纪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报考免笔试岗位的应聘人员直接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选名单统一在柳州市教育局网站(www.doule.net)上发布。
招聘单位负责通知面试入围人选将报名申请材料通过传真、邮寄或个人送达的方式,供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登记表(在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上打印)、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招聘岗位类别及等级是专技12级及以上的,在提供专业技术资格等级证书的同时,还须提供对应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考试通过证明或免考审批证明,如当时提供有困难的,可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必须)。
对于在职的应聘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核、体检前提供(必须)。
面试入围人选在接到招聘单位资格审查通知起5天内必须提供资格审查所需相关材料,逾期不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及聘用资格。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经资格审查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随面试公告一并向社会公布。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实施机关在柳州市教育局网站(www.doule.net)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3个工作日。
(三)面试的组织
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面试人员。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可采用结构化、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开展。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应于面试当天向考生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出现同分的,当场加试,以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要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本《简章》规定携带身份证、面试资格确认书等,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
五、考核
(一)招聘单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柳州市教育局网站(www.doule.net)公布。由招聘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二)考核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三)考核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一)体检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到具备三级甲等资质的医院或者县级人民医院进行。
(二)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组织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招聘或取消聘用。
七、人员聘用
(一)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实行公示制度,拟聘用人员名单一律在柳州市教育局网站(www.doule.net)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考生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中小学校公开招聘的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