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1.笔试日期:2016年5月14日(星期六)。
2.笔试安排:
上午 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 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笔试地点:梧州市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照顾加分:少数民族加3分;在岗代课人员报考专设教师岗位的照顾加分(含少数民族加分),总分最高不能超过25分(具体加分项目详见《梧州市在岗代课人员报考专设教师岗位照顾加分表》)。代课人员报考非专设岗位不享受代课人员的照顾加分。
5.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照顾加分
6.笔试成绩查询: 2016年5月25日起,应聘人员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查询笔试成绩。
7.确定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梧州市教育局、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通过梧州人才网(http://www.wzrc.gx.cn/)、梧州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员名单
(1)确定笔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1: 3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将报名申请材料通过传真、邮寄或个人送达的方式,给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递交材料方式及地点以通知为准)。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又确需进人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行面试。招聘岗位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招聘。
已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由招聘单位在梧州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5个工作日,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电话或函件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符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3.面试的组织和实施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相关应聘人员。面试工作的要求严格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面试人员名单在梧州人才网(http://www.wzrc.gx.cn/)和梧州教育信息网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应书面通知其本人。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本《简章》规定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
4.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可采用结构化、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说课、片段教学、试讲、答辩等方式开展。
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5.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面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可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人员。
在岗代课人员报考专设教师岗位不需面试,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按规定比例直接进入考核程序。如出现末名同分的,取教龄最长者;如教龄相同,取学历最高者;如教龄和学历都相同,取职称最高者;如教龄、学历和职称都相同,取职务最高者;如教龄、学历、职称和职务仍然相同,则取获得荣誉最高者。按上述办法仍不能确定人选的,进行笔试复试,取成绩最高者进入考核。
六、考核
招聘单位负责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