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入围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视为自动弃权。面试实施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专业)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并在景宁教育城域网上公布递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工作由教育、人事部门统一组织进行。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所报岗位可根据我县实际需要另行核定招聘计划。职高信息技术、机械加工、中式烹饪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3、04、06)的面试采用技能测试的形式,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农村中小学校音体美教师、幼儿教师(岗位代码16、17、18、19、20、21)的面试采用技能测试与模拟上课相结合的形式,技能测试和模拟上课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其它学科的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3)总成绩计算方法:
岗位代码03: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70%;
岗位代码04、06: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
岗位代码05:总成绩=模拟上课成绩;
岗位代码16、17、18、19、20、21: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模拟上课成绩×30%;
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模拟上课成绩×70%。
硕士研究生报考岗位16、17、18、19、20、21的,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60%+模拟上课成绩×40%;未参加技能测试的以模拟上课成绩为总成绩。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模拟上课成绩高者排名在前。体检、考察时间在景宁教育城域网等相关网站上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体检、考察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以指定医院的结论为准。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景宁教育城域网等有关网站上公布。
四、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和服务期协议书,新聘人员在本县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其中,面向景宁户籍或生源招聘的岗位,新聘人员在本县的最低服务年限为8周年。新聘人员见习期一年,新聘人员在见习期内应取得与所聘岗位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见习期满,新聘人员不能取得与所聘岗位相匹配的教师资格,或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它事项
考试违纪人员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教育局人事科0578-508134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0578-5082957。
附件2:景宁畲族自治县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rar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