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溪角初级中学招聘信息
按照《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16学年师资配备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拟直接招聘教师1人(语文)。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此方案。
一、学校简介
中山市溪角中学坐落于广东省著名侨乡中山市沙溪镇,是一所公办初中。学校有教学班级30个,在校学生1461人,专任教师104人。
二、招聘岗位
初中语文1人。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相符。
5.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12月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逾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按《中山市中小学教职员聘用(聘任)制实施办法》处理)。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对象
应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同时具有硕士学位,毕业院校主要为全国重点院校、部属或省属重点师范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五、应聘
1、符合条件者,3月20日前将应聘资料发到zsxjzx@126.com,学校进行资格审查。
2、初试合格后,学校通知本人进行面试(试讲)。
3、面试合格,资料齐全,签订就业协议。
六、待遇
一经聘用,办理编制,享受中山市公职在编教师待遇。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13560642777
学校邮箱:zsxjzx@126.com
中山市溪角初级中学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