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金沙高级中学2016年自主招聘教师简章
常州市金坛区金沙高级中学是优质民办普通高中(2015年4月已晋升为江苏省四星级普通高中),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学校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办学情况,2016年在东北师范大学自主招聘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6、2015、2014年全日制师范类本科(不含民办本科)毕业生和师范类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适合从事教师职业。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2、取得国家计算机二级(或新编省一级)、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学位英语成绩合格证明(英语专业须具备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
3、具备或正在申请相应学科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的教师资格可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正在申请者必须在2016年7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科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学科岗位的相关条件。
二、招录计划
以语文、数学、英语学科为主,兼顾其它学科优秀毕业生。研究生从优择优。
三、招聘工作流程
1、学校宣传,相关毕业生了解学校的相关信息。
2、学校工作人员接受招聘咨询。
3、有应聘意向的学生投递材料。
4、学校组织招聘小组,审核应聘人员材料、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5、组织应聘人员面试。
6、学校与应聘人员双向选择,确定意向。
7、确定意向的应聘人员,在2016年5月前自行前往常州市金坛区金沙高级中学实地考察一次,签定聘用合同(往返车旅费学校报销)。
8、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根据本人所学专业选择相应学科报名,限报一个学科;
(2)、应聘者要如实填写《常州市金坛区金沙高级中学2016年在东北师范大学自主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大小A4,可复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设于东北师范大学内的招聘教师工作办公室。
(3)、投递材料须备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含学位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毕业生推荐表、大学学习期间的各种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二吋彩色证件照1张(背面注明姓名、专业、应聘学科)。
(4)、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和复印件一致的原件(经审核后返还)。应聘人员若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招录资格,所造成损失由应聘者承担。
四、聘用
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签订见习期为一年的《聘用合同书》,第一年考核合格,可续签聘用合同。
五、待遇
参照省、市有关政策,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第一年:服从分工,满工作量,完成工作,工资收入不低于六万元。
第二年:服从分工,满工作量,完成工作,工资收入不低于八万元。
第三年:服从分工,满工作量,完成工作,工资收入不低于十万元。
其中:前三年学校提供单身公寓,三年后考核合格续签聘用合同后提供教师住房,其他五险一金按《劳动合同法》执行。
六、本《简章》解释权常州市金坛区金沙高级中学校长室。
七、常州市金坛区金沙高级中学联系电话:0519-82801108,学校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西城街道金坛大道188号。邮编:213200。
常州市金坛区金沙高级中学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常州市金坛区金沙高级中学2016年自主招聘教师应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