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合理的原则,防止人为因素干扰,使教师的招聘录用工作逐步科学化,规范化。将真正的优秀人才引入我区教师队伍。
二、基本原则和基本条件
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品学兼优、绩能优先的原则。
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拥护党的领导,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校无任何违法违纪违规等处分、处罚记录。凡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相应处罚者实行一票否决。
2.身体素质:有好的身体素质,形象气质好。身体健康
3.无违反计划生育行为。(学校证明)
4.学历:一本师范类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的研究生。
5.年龄:本科2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30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凭本人身份证。
6.持有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学校专业与指标
娄底二中:数学1名,物理1名,生物1名,英语1名
娄底三中:生物1名,历史1名,心理学1名,艺术类(播主专业)1名
娄底四中:生物1名,历史1名
四、操作程序
1、基本条件确认,各学校要认真审查基本条件,凡不符条件的不得报名。
2、报名:符合条件的分学校分专业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比例不低于1:5),并附带本人近期1寸彩照3张。
3、面试:
①形象气质、普通话
②回答问题
③“三笔字”
④才艺展示:歌、舞、弹、书、画、球类、演讲等均可。
4、发放试讲、笔试通知
5、试讲(分学校、分专业试讲)
应聘者在1小时内按指定的教学内容备好课,在20分钟内完成试讲内容。试讲合格者参加笔试。(笔试比例不低于1:3)
6、笔试(100分)由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内容为现行高中教材内容,高中无教材的考大学专业知识。
7、按报考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以上报名费全免)
8、体检按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9、政审。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政审考查对象,由本人提供档案资料。
10、合格者确定为试用人员,并签订试用合同。合格者的档案资料交给聘用单位,试用期一年,在网上公示。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教师,聘用学校可以随时解聘。
11、试用期内由财政统发工资。
五、试用期满考核程序
(一)试用期满后,试用者要向学校提出申请(申请要全面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再由学校向人事、编办、财政、教育局提出申请,学校对试用者要进行综合定性评估,确定是否能胜任本职工作。学校定性评价达到要求的由考核组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查,达不到要求的由学校解聘。
1、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无家长、学生投诉,能完成好各项教育教学任务。(20分)
2、查备课、作业批改、批改记录、听课评课记录(10分)
优秀10分 良好8分 一般5分 差2分
3、授课(20分)
优秀20分 良好16分 一般10分 差2分
4、教学质量(30分)
任教高一的教师以学校组织的期末考试成绩为准,任教高二的教师以学业水平测试为准,任教高三的教师以高考成绩为准。学生的成绩在同层次不垫底,记30分,垫底减半记分。
5、任教班级的学生测评:(10分)
满意 基本满意 一般 不满意
10 8 5 2
6、学校行政和同学科的任课教师测评(10分)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10 8 5 2
7、“①+②+③+④+⑤+⑥”项的总分低于80分者解聘。
(二)按要求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六、现场招聘说明
本次现场招聘只参加湖南师范大学的供需见面会(2012年4月7日9:00-17:00),其它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直接与娄星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报名(联系电话:0738-8514860),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4月20日下午5:30。
七、附则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学校不再聘用。
1.师德师风差,体罚学生造成一定影响,并受到处罚;
2.违反党纪、政纪受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受到处罚;
4.贪污、受贿、违法乱纪并受到处罚;
5.参加非法组织活动,散布,聚众上访闹事并受到处罚;
6.旷工或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岗10天以上。
娄星区教育局
201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