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最后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综合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的结果,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办理调配及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上报相关资料,由广州大学审核后上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批复后,办理调配及聘用的相关手续。
成功聘用的人员实行人员聘用制,聘用期间按聘用单位公布的职位情况享受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
(一)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二)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时,如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则录用后必须服从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三)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均将留存,在面试资格复审、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信息有较大差异,则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凡在我校附属中学以往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过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应聘者一律不再接受报名。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报考者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4、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五)关于各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和相关笔面试问题,请拨打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单位联系电话进行详细咨询(020-83858230),公开招聘工作纪检监察联系电话020-39366042。
广州大学
2016年1月27日
附件:
广州大学附属中学201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