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学科教材教法、教学技能、学生与团队管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笔试计分:本次招聘笔试总分100分。
4.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见小店区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www.cfjyw.com.cn/)。
(二)资格复审
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名额3:1的比例,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方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主要查验报名材料原件及《小店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等信息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相关证件、信息是否真实有效。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复审地点详见小店区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www.cfjyw.com.cn/)公告。
1.所须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本人《小店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国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证书)、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已就业的人员还需携带现工作单位介绍信(在职教师加盖当地教育局公章)。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2010年以前的“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2010年(含)以后已领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直接携带证书参加资格复审,未领取《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和户主主页)、退伍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以上所须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复审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报名、考试、聘用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及复审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聘用岗位的要求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同时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然后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名次的下一名递补并进行复审,如递补出现并列并复审合格的同时进入面试。
(三)面试
1.报考人员面试采取面对评委讲课办法,主要考核其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讲课课题提前2小时现场抽取,独立准备教案,讲课时间为20分钟,分值100分。
2.参加面试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3.如某招聘岗位面试时出现只剩一名考生参加面试,其面试成绩应不得低于60分。
4.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小店区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www.cfjyw.com.cn/)公告。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报考人员根据其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招聘学科岗位名额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名单。如出现并列情况,以面试成绩择优录取,如面试成绩也一致,另行加试,成绩按加试成绩顺序排列。
拟聘用人员名单见小店区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www.cfjyw.com.cn/)。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试行)》执行。由招聘教师领导组确定某三甲医院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因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招聘教师领导组在收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遵纪守法情况、计划生育情况及其现实表现等,并对报考者提供的学历、资格等信息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小店区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www.cfjyw.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对反映拟聘用人员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审定,按规定报批,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凡被聘用的教师,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1.本次招聘根据招聘学校招聘学科需求聘用,凡被聘用人员在本人志愿的原则下,与用人单位签订从教合同。
2.凡被聘用到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5年内不得在本区其它学校另聘。
3.本次招聘所有被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因个人原因不能如期办理调动、改派、派遣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4.聘用的在职教师,根据空缺岗位聘任后,实行国家规定的对应岗位工资。
八、信息发布网站及监督、咨询电话
本次招聘考试各项事宜均在小店区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www.cfjyw.com.cn/)予以公告,请考生留意查询。
监督电话:
小店区人社局: 0351—7176262
咨询电话:
小店区教育局: 0351—7174823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笔试和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