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审
资格初审以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报名材料为依据,初审结果于报名截止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
(二)复审
考试前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按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必须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考试
(一)考试方式及内容
考试采用专业水平、工作能力综合测评和结构化面试等考试方式。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1.专业水平、工作能力综合测评。主要采取现场教学等试做试教方式考查应聘者的专业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课堂组织能力等。综合测评成绩满分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在合格人选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合格人选不足3人时,合格人选全部确定为面试人选。招聘岗位无合格人选时,则终止该岗位招聘计划。
专业水平、工作能力综合测评得分在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
2.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结构化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及地点将在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另行通知。参加考试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及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和参加考试。
(三)考试成绩计算
专业水平、工作能力综合测评和结构化面试均达合格线的人员,其考试综合成绩=专业水平、工作能力综合测评得分×40%+面试成绩×60%。
专业水平、工作能力综合测评和结构化面试,任何一个考试环节成绩不达合格线的人员,视为不通过考试,不再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七、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通过考试的人员为零,则终止该岗位招聘计划。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根据《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幼儿园2015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计划》“其他条件”中的优先录聘条件、与岗位的匹配度等因素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规定严格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
九、公示
应聘人员通过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备齐办理录聘手续所需材料,交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人力资源部办理录聘审批手续。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材料者,不再保留聘用资格,视为放弃聘用。
要求录聘人员应在完成报到手续后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如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则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工作经历等(不含年龄)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期。
(二)关于递补的说明。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三)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或考试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考试期间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发现舞弊者一律取消考试成绩。
(四)应聘人员如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协议无效。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六)联系方式
1.招聘咨询电话: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人力资源部020-87503356,87596239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幼儿园020-87597317
2.监督投诉电话: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监察室020-85161331,87579116
3.招聘单位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街金颖路20号
附件:1、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幼儿园2015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计划.doc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doc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
2015年12月21日
1、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幼儿园2015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计划.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