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桥第三幼儿园(2016年第一批)招聘计划 |
发布人:康桥第三幼儿园 发布日期:2015-12-17 |
招聘岗位 |
学科 |
人数 |
招聘对象 |
招聘条件 |
备注 |
教师 |
学前教育 |
2 |
社会录用人员 |
社会人员招聘要求: (1)学历要求: 须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须有一定工作经验。招聘具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社会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非学前教育专业的社会人员,须具有艺术特长。 (2)须是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区(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持有区(县)级及以上教学类竞赛等第奖。30周岁及以下的社会人员,可不作此项要求,但各学校要从严把握。在本园工作的聘用老师符合招聘条件者,优先考虑。 (3)须符合招聘应届毕业生规定的各类从业资格要求。 (4)身心健康,且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如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须参加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招聘考核,考核成绩达到录用标准。 (6)须参加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的教师职业素质测试,测试结果达到均值及以上。 (7)须符合学校对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体检:对招聘考核成绩达到录用标准的、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新区事业单位招聘录用工作人员执行,幼儿园应聘人员还须符合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规定。 电子邮箱:kqd3yey@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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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康佳路80号 |
邮编:201315 |
联系人:陈老师 |
联系电话:38013889 |
学校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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