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石泉县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安人社发〔2014〕30号)相关规定,经县政府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为我县师训教研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专业
本次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1名,具体专业和岗位条件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敬业精神;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招聘年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7年12月9日至1985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为准);
5.具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学历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renzheng.cscse.edu.cn/网站验证。
(二)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中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考试违规行为的人员;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生;
4.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以及所在职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
5.现役军人;
6.特岗教师、振兴计划、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7.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进行。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石泉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石泉县城关镇大桥路),联系电话:0915-6312605。
(3)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填写《报名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2.面试:采用讲微型课和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总分100分(其中讲微型课占90分,答辩占1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并列的,以讲课成绩高的优先。
3.体检: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面试的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由石泉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录取资格,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考察: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石泉县教育体育局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结合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5.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石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iqu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6.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由石泉县教育体育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附件:1.石泉县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
2.石泉县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石泉县教育体育局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