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赴高校现场
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南海区教育局拟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2016届毕业生,公开招聘19名公办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导原则
坚持逢进必考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以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评价标准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计划
招聘单位为南海区教育系统公办学校,详见附件2。
三、招聘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2016届本科或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要求报考人员专业对口。
四、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核→面试→笔试→确定拟聘人员→体检→公示→聘用,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信息:12月7日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网站、南海教育信息网等网站发布招聘及其他相关信息。
(二)报名: 12月14日现场报名,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第一教学楼五楼共享大厅。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单位,面试当天请考生携带《南海区教育系统赴高校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3)、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个人身份证、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资料应按顺序排放,报名表统一装订在推荐表上面),原件备查。
(三)现场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负责审核。
(四)面试:12月14日全天,采用面谈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形式进行。
(五)笔试:12月15日上午,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第二教学楼510室。根据面试情况,以不多于招聘计划1:3的比例推荐笔试,笔试时间为40分钟。
(六)确定拟聘人员:12月15日上午,根据面试、笔试的综合成绩,结合报名意向,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招聘单位收取拟聘人员的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就业协议书原件、成绩单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并双方签订临时合约。
(七)体检:12月16日(待定),拟聘人员凭个人身份证原件、盖有南海区教育局公章的体检表,在指定时间内到三甲医院(具体待定)进行体检,体检按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
(八)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校园网、南海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
五、其他规定
(一)招聘教师实行试用考察制度和聘用制度
1. 聘用制度:根据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招聘录用人员统一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书,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期限应届毕业生12个月。
2. 试用考察制度:由区教育局和所在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试用人员进行考察,试用期满经考察符合要求的继续聘用,不符合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不再延长试用期。
(二)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或在招聘过程中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报名资格。
咨询电话:0757-86335435,
监督投诉电话:0757-86286126。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附件:
1.2016-2017学年度南海区教育系统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教师日程表
2.2016-2017学年度南海区教育系统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3. 南海区教育系统赴高校招聘教师报名表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201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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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6-2017学年度南海区教育系统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