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顺德区陈村职业技术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和《2016年顺德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师资需求缺口实际,现就2016年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我校创办于1992年,是一所与地方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学校占地140多亩,总建筑面积45000多平方米。学校开设有加工制造、信息技术、商贸物流、学前教育四大类专业。其中,机电技术应用专业和物流服务与管理专业为省重点建设专业,计算机及应用专业是区骨干示范专业。学校教育教学设施先进,先后投入了3000多万元购置实验实训设备,拥有三栋独立的实训楼,50多个实训室场,校内实训基地建筑面积达15000多平方米。学校有教职工206人,专任教师153人,专任教师全部本科及以上学历。学校有研究生学位的教师30人。有高级职称的教师43人;有“双师型”教师90人,其中,技师以上的36人;有区以上骨干教师12人,佛山市名校长1人。
我校的“城市化意识教育理念”、“创新教育”创响全国,“精细德育”、“现代学徒制”模式享誉全省。2002年以来,学校有11年被评为顺德区先进学校,先后被评为顺德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佛山市教师继续教育先进单位、佛山市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广东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单位、广东省青少年科学教育特色学校、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应用示范学校和全国创新型学校,2005年、2008年学校团委两次被评为“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2009年被评为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并被评定为“全国团建创新试点单位”。
二、招聘需求和要求
因工作需要,我校现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的2014年、2015年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择优招聘教师。根据招聘计划,需物流专业教师1名,学前教育专业教师1名,机械加工专业教师1名。
要求:
(一)思想品德: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二)学历资格: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对口,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属于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引入教师,确实未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须在引入后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
(三)身体状况: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四)属于2016年应届毕业生,办理了暂缓就业的2014年和2015年毕业生应聘的,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或双学士。
2、综合考评成绩(或学业成绩)排名在年级毕业生总数前50%比例内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8以上(需要提供院校的学籍成绩表和有关证明)。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或校内院、系的学生会(或团委)干部任职经历者(需要提供院校的聘书或任职文件)。
4、专业院校毕业并有特殊专长的优秀毕业生。专业院校是指音乐、美术、体育等方面的专门院校。
(五)属于社会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属于社会在职教师的,必须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证书,从事本专业教育教学工作1年以上,且有企业工作经验1年以上或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竞赛获省一等奖以上。
2、属于企业或其他事业单位人员的,必须具有2年以上与应聘专业对口的工作经验,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证书。
3、具有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者,必须具有1年以上与应聘专业对口的教育教学经验或企事业工作经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2015年12月23日前,采用网络报名形式,应聘人员网上选取学校和岗位报名,同时提交纸质招聘材料到我校。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后,将通过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参加面试。
2、网络报名网址:http://zhaopin.sdedu.net/index.aspx
学校联系方式:赵健秀 0757-23333001
邮寄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华林路陈村职业技术学校
邮编:528313
(二)面试。
1、面试形式:面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合格者进入复试环节,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复试将采用说课(试教)、答辩、教师基本素质考查等形式,考察应聘对象的综合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70分。复试成绩将于复试结束后现场向考生公布,并在学校网站公布。
2、时间安排:面试安排在2016年1月5日之前,学校对报名资料资格审查后对应聘者进行电话通知。
(三)笔试。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对象中,根据个人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笔试人选数与招聘岗位数(2n+1):1的比例{即笔试人选数=(招聘岗位数×2)+1}推荐人员参加笔试。笔试由区教育局组织,以闭卷形式进行。实行全区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基本文化素养和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等知识。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可采取“绿色通道”制度,经面试且成绩在竞聘人员中排名居首的,可免笔试环节,择优录用:
1.符合区政府办《印发佛山市顺德区吸引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顺府办发[2012]70号)条件并经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的高层次人才。其中与我区中小学教育人才招聘较为密切的有以下三种高层次人才:
(1)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2)具有技师以上职业技能资格的高技能人才,或者省级技术能手、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前3名的高技能人才。
(3)在国内“211工程”普通高等院校的国家重点学科就读,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大学生:①获得本院(系)一等奖学金两年以上的在读生;②被评为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的毕业生。
2.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参加全国职业技能竞赛获奖或指导学生参加全国(或全省)职业技能竞赛获一等奖的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省特级教师、省优秀教师;参加全国教师教育教学竞赛获国家一等奖的,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健将级运动员证书,并且证书专业与学校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
3.顺德生源的国家免费师范毕业生。
(四)体检。
按面试占60%、笔试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总分。按综合总分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综合总分成绩同分现象,则比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结果的使用,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公示。
经过考察同意聘用的拟录用人员,在顺德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七个工作日。
(七)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教师招聘审批纸质材料,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区委组织部审批,然后按常规办理毕业生接收或干部人事调动手续,纳入顺德区公办中小学校教育事业编制。学校实行聘用制,用人单位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其中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最多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脱编手续。
若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察不合格的,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区教育局审查资料不合格的,自行放弃录用的,所缺岗位人员,是否依次递补,由招聘学校研究提出意见后报区教育局审批。经录用后自行放弃的人员,三年内不得再参加顺德区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并按不诚信应聘记录在案。
如有疑问之处或其它未尽事宜请以《2016年顺德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方案》为准。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职业技术学校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