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平定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求,资格复审工作于2015年12月11日—13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对报考人员按照考生报考职位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职位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确定资格复审人选的最低笔试成绩有两人以上分数相同,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复审时间:2015年12月11日—13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复审地点:平定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二楼(平定县体育场内)。
三、资格复审要求:对入围面试的人员要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省级学历认证机构出具)、报到证等相关证件,与报名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2张。
服务基层项目的“三支一扶”人员还需提供由服务单位出具证明,所在县区人社局审核盖章。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开始后,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入围资格;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时本人携带笔试准考证。
2.入围面试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请本人在2015年12月10日17点前联系平定县教育局人事办(电话:0353-6166001),并办理相关手续。
3.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及面试等事宜请随时关注网站。
附件:平定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平定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领导组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