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荫县第一中学坐落于中、俄边境黑龙江畔的恐龙之乡——嘉荫县,是黑龙江省伊春市首批市级重点普通高中学校。学校属事业单位,由政府办学;学校为住宿教师提供公寓和餐厅就餐。经县政府同意,学校公开招考高中教师。我们竭诚欢迎有志扎根教育的优秀毕业生来我校工作!
一、招考对象及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爱护学生,文明礼貌,恪守教师职业道德。
2.具有教师素质: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语言表述清晰,有一定组织能力。
3.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到30周岁(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需具备应、往届师范专业本科二表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不限师范专业,研究生第一学历必须是二表以上本科),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同,本科学历必须有教师资格证。(在岗正式教师不得报考)
二、招考岗位
语文、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美术各1名,合计7名。以上岗位均为高中教学岗位。
三、招考方法
(一)报名方法
1.学校于2015年11月18日在哈师大江北校区篮球场设有招聘区,凡符合上述条件者且有意者,请携带相关证件或证明到现场联系我校工作人员。
2.凡符合上述条件者且有意者而未到现场的,请与嘉荫县第一中学教务处联系。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0458-2622090
3.有效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8日至2016年1月17日。
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法
1.届时请携带身份证、报到证、学历证书、本专业本岗位的教师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15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能否如期领取毕业证)。二寸近期同版照片3张,到嘉荫县教育局参加资格审查。
2.凡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一律参加嘉荫县人事、教育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共分两项:笔试、面试(含说作课)。
(三)聘用及待遇
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聘用和落编手续,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到2016年底仍未取得毕业证及高中相应学校教师资格证者取消聘用资格。
嘉荫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提高教师待遇。教师在享有国家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同时,县政府还为每位教师配备笔记本电脑一台,发放课时津贴(4元/节),如果被聘为班主任岗位的,每月享受400元的班主任津贴。学校可以提供免费住宿,部分伙食费补贴。竭诚欢迎有意者前来应聘。
嘉荫县第一中学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