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教育考试院公开招聘考试管理及研究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台州市教育局下属单位台州市教育考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管理及研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市教育考试院是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地点位于浙江省台州市经济开发区,主要承担全市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研究生、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与高中招生考试、自学考试等教育类考试工作。
二、招聘岗位
岗位1:考试管理及研究人员1名,男
岗位2:考试管理及研究人员1名,女
三、招聘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者,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
2、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专业、户籍不限。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zhrss.gov.cn,“事业单位阳光招聘”栏目);
2、台州人才网(www.tzrc.com);
3、台州市人事培训考试网(www.tzks.net);
4、台州教育网(www.tzedu.net.cn,“通知公告”栏目)。
其中,台州教育网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7日,当场进行资格审查。
2、信件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3日(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资格审查时间为笔试考试前一天。
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均为台州市椒江区康平路188号台州市教育局人事处。报名所需材料: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复印件一份及二寸彩色近照一张(原件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闭卷考试)占总成绩30%,面试占70%。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笔试后按成绩从高到低1:6进入面试。面试低于60分者不进入体检环节。
考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5年12月12日,面试为2015年12月13日,地点均为台州市学院路小学。
各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1:3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
(五)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市教育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台州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台州市教育局人事处或台州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在历次国家教育考试和人事考试中有过犯规舞弊行为受到处罚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3、若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违约者,均不再替补。
五、联系方式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康平路188号台州市教育局人事处
邮编:318000
联系电话:0576-88582703/88582086;
联系人:杨老师、孙老师
传真:0576-88582035
监督投诉电话:0576-88582016
附件:台州市教育考试院公开招聘报名表
台州市教育局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