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2015年11月赴外地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等规定,为补充罗湖区师资队伍,区教育系统计划赴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5所师范类院校设置考点,面向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2016届毕业生公开招考常设岗位工作人员150名(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赴外地面向应届毕业生定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职位表所要求条件的2016届的本科生及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赴外地面向应届毕业生定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的界定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2016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均须在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研究生报考的其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上的签发时间确定为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时间。考试入围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学历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职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职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以报考;学历要求为“硕士”,则本科学历不可以报考。
3.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本科生报考的,所学专业必须是所报职位所列的本科专业;研究生报考的,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职位所列本科专业对应。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
报考者具有两个毕业证书和两个学位证书(四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故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职位。
4.对教师资格证的要求
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非师范类专业的报考者,报名现场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合格证书。考试入围的,毕业后一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35周岁(即1979年11月23日之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4年11月23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2010年11月以来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1.报考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设立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5个考点,考生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2.报考时间:
2015年11月23日(周一)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报考地点:
北京师范大学考点:学16楼学生就业指导中心140室(多功能厅)
华东师范大学考点:闵行校区第二教学楼231室(9:30开始)
东北师范大学考点: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原校史馆)多功能厅2
西南大学考点:北碚校区圆顶报告厅
陕西师范大学考点: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二层西学生剧场
报名地点如临时有变化,以考点就业指导中心通知为准。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与报名时间、地点一致;
2.资格审查方法
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招考单位通过查看资料、询问等方式进行预评分。根据预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按1:6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请考生于11月24日(周二)上午10:30分之后登录罗湖区教育信息网(www.luohuedu.net),在公告栏查询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入围面试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地点凭身份证领取《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常设岗位工作人员面试通知书》,并根据要求准时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