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水县招募农村学前教育巡回支教点志愿者的公告
2015年10月29日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组织2015年学前教育巡回支教招聘工作的通知》(甘教师函〔2015〕41号),新增我县为农村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县,下达我县支教点指标25个,巡回支教志愿者指标50个。现将巡回支教志愿者招募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的对象和条件
1.招募对象须为合水县生源或合水县户籍;
2.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
3.年龄35岁以下(198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和中等专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或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
4.持有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年龄45岁以下(197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目前仍然在岗的幼儿园或小学临时雇佣人员(在岗的合水职中97届幼师班毕业生、陇东学院委培生和县聘高中代课教师除外);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精神病史,无口吃、耳聋等生理缺陷,能胜任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
6.志愿到农村偏远地区巡回支教,服从组织安排。
二、志愿者招募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招募条件人员于2015年11月15日10:00-16:00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心理学两门课程考试合格证,教育部考试中心的颁发的笔试成绩合格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在合水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现场报名。临时雇佣人员还需提交任教学校提供的从教证明。县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指派专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填写招聘报名表,表中须注明报考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和调剂意愿。
2.面试。支教点报考人数与支教点招募指标比例超过1:1的要进行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于2015年11月16日8:30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自备器材到合水县北区实验幼儿园报到抽签参加面试。面试采用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才艺展示主要考察志愿者艺术素养,志愿者分别从音乐(声乐或器乐)、舞蹈、美术(绘画或手工制作)三个方面进行才艺展示。音乐、美术、舞蹈单项展示时间志愿者自行把握,展示总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单项才艺展示每项分值100分,才艺展示总分300分。才艺展示所需起居器材材料自行准备。
3.预录取。对支教点报考人数与支教点招募指标比例达到1:1或不足1:1的直接进行预录。对支教点报考人数与支教点招募指标比例超过1:1的办公室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报考岗位进行预录,若所有支教点岗位全部录满,预录结束;若还有空缺岗位,未预录取的面试人员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行选择空缺的支教点,直到录满为止。在面试成绩相同时按以下顺序依次选择岗位:1.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心理学两门课程考试合格证;教育部考试中心的颁发的笔试成绩合格单)的报考人员。2.符合招募条件的在岗幼儿园或小学临时雇佣人员(幼儿园雇佣人员优先);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学前教育、小学教育、音乐、美术专业毕业生(本科毕业生优先、师范院校毕业生优先);4.中等专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或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5.其他符合招募条件的本专科毕业生(本科优先)。
4.体检。办公室组织预录取人员进行体检。
5.公示。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空缺岗位从二次预录未录取人员中选择,录取办法按志愿者招募程序第四条之规定执行,预录取情况在合水县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上报省市相关部门审批。
6.培训。办公室组织录取的志愿者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进行集中培训。
7.签订协议。办公室与志愿者签订协议。
8.上岗。办公室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安排志愿者上岗支教。
三、巡回支教志愿者待遇及相关政策保障
1.巡回支教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每人每年2.7万元。
2.巡回支教志愿者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后协议自行解除,不再重复招募,志愿者自主择业。
四、招募后的管理
1.巡回支教志愿者实行公开招募,协议管理。
2.巡回支教志愿者在任期内,由县教体局对其进行年度跟踪评估与考核,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违纪违规、经考核认定不适合继续支教的,予以解除协议。
3.服务期内,志愿者不得参加研究生、选调生、公务员或各类企事业单位举办的招聘考试。
附:合水县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招募岗位及人数
合水县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