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启聪学校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招聘5名教师,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岗位1:特教教师(专业技术人员)2人,从事特殊教育教学工作。
岗位2:语文教师(专业技术人员)1人,从事中小学语文教学工作。
岗位3:烹饪教师(专业技术人员)1人,从事烹饪教育教学工作。
岗位4:职业教育教师(专业技术人员)1人,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特教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含2016届)毕业生,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2016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9月前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不聘用。专业要求:特殊教育、体育教育、运动人体科学、学前教育。
2.语文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含2016届)毕业生,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2016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9月前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不聘用。专业要求:汉语言文学、汉语言。
3.烹饪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16届毕业生),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2016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9月前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不聘用。专业要求:烹饪与营养教育。年龄在30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时间)。
4.职业教育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16届毕业生), 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2016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9月前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不聘用。专业要求:酒店管理。年龄在30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时间)。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7日至20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2:30时-17:00时)。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启聪学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影荫路32号,联系电话:83820401,联系人:杨老师、朱老师。
(三)报名要求:报名采取邮寄资料进行报名,应聘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个人简历、职称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须提供)、论文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在报名时间内将上述资料邮寄至我校,逾期不受理。
(四)资格审查:我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对象,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符合条件人员,不符合条件者不另行通知。
六、考试
时间:笔试安排在2015年11月26日,说课、面试具体时间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
地点:佛山市启聪学校(佛山市禅城区影荫路32号)。
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报考人员参加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及学科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四)说课。
说课前30分钟抽签确定说课顺序,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说课候考室的,视为放弃说课。说课准备时间为30 分钟,说课时间为十至十五分钟,说课总分为100分,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说课成绩,说课结束后向考生公布说课成绩。
(五)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面试、说课成绩按 4:3:3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