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类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根据岗位分类,采取笔试、面试、专业科目测试、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的3倍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测试人选(招聘人数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岗位表中入围比例另有说明的,从其要求),各项测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按一定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如下:
1.管理、计算机、法律、经济类岗位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管理类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计算机、法律、经济类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专业素质》;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其他类岗位考试主要由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专业科目测试的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方式为笔试、专业面试、答辩、评审等;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的比例计算。部分其他类岗位考试方式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详见《岗位表》
3.专业类岗位考试由笔试、专业面试或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各《岗位专业知识》;专业面试和技能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总成绩合成办法见《岗位表》。
4.直接考核类岗位考核方法和成绩合成见《岗位表》。
笔试成绩低于百分制5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考试考核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1.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由镇江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
2.专业科目测试、专业面试、技能测试和直接考核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按管理权限不同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批准后,在主管部门网站发布公告,明确测试或考核的具体时间、详细地点、考试科目、形式等主要事项。考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采取封闭命题或委托省辖市级以上专业考试机构命题的形式,保密命制试题和评分标准,校审无误后,在主管部门纪检监察人员全过程监督下组织实施。考试方案报送、核准的截止时间:11月24日-12月8日。
(三)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 2015年12月12日(星期六);结构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阅卷结束后,《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综合知识与专业素质》笔试成绩将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各《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成绩5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查询。
专业科目测试、专业面试、技能测试和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成绩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和市人事考试考工网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或技能测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完成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按岗位分别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岗位等级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未就业的毕业生见习期满后聘用到相应等级)。被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报考038~041号岗位的2016届毕业生在2016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在2016年8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511-84435702,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511—85340050(政策咨询),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咨询电话:0511-84425552。监督电话:0511—85340833。
附件:《镇江市事业单位2015年下半年集中公开招聘岗位表》(点击下载)
中共镇江市委组织部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五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镇江市事业单位2015年下半年集中公开招聘岗位表》(点击下载).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