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县2015年下半年考核招聘教育系统高端人才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及《内江市“甜城英才引进工程”实施意见》(内委办〔2015〕13号)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高中阶段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多渠道多层次广纳优秀高端人才,结合工作需要,拟公开考核招聘5名教育系统高端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名额共计5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一。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及以上(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2015年以前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及以上,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不含内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过硬;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3.综合素质好,业务能力强;
4.有志于投身隆昌教育事业;
5.身心健康。
(三)岗位条件
1.学历(学位)条件:与岗位设置要求相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其中,2016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5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3.教师资格条件: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及以上,2016年毕业的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规定时间内取得。
4.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隆昌县公开考核招聘岗位一览表》。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招聘程序和时间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确定拟聘人选、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通过隆昌县教育局网站,各招聘学校网站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2015年11月10日西南大学;
2015年11月11日西华师范大学;
2015年11月12日四川师范大学。
其他学校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在以上时间内到相应的学校报名参加考核。
2.报名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报名表1份,本人近期一寸彩照3张、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内江市外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在校表现和能按时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证明材料。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若不真实,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和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3.资格复审: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对招聘单位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三)考核
在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的指导监督下,聘用单位成立考核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以及工作和专业能力等情况,考核采取专业能力测试、上微型课、说课、查阅相关材料等多种形式结合,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