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招聘范围:全国
(三)报考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35周岁(1977年4月5日至1994年4月5日期间出生)之间;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蓬溪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情况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事业单位考试资格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的新招聘的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名。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见《蓬溪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组织方式
本次公招全部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都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5日——2012年4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蓬溪县考试中心(地址:蓬溪县人社大楼525室)。
(三)报名手续
报名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者须提交近期1寸证件照片3张,下载打印和填写《蓬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后粘贴在贴照片规定处。经资格初审合格后,缴纳考试费用,并凭缴费收据到信息录入处提交报名资格审查表,确认报名。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照本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规定的报考条件报名。
2、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填写资格审查表字迹应工整清晰,严禁涂改。资格审查表中凡有字迹改动痕迹的,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律按作废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3、每位报考者只能填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五)领取《笔试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4月20日上午8:30至下午6: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缴费发票到蓬溪县考试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代领者凭本人身份证、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缴费发票领取。
(六)缴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综合知识、专业理论知识笔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本次笔试两科(综合知识、专业理论知识)共计收费100元/人;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另行缴纳面试费80元/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县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考生报名时,到报名资格审查处办理减免手续。
四、考试
本次考试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综合知识》笔试,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
(一)考试方式及所占权重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笔试共两科,其中:《综合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专业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2年4月22日上午8:30—10:00《综合知识》笔试;2012年4月22日上午10:30—12:00《专业理论知识》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