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实行百分制,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笔试、面试由县招考办公室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10月24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考生须于2015年10月22日至10月23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前到龙里县中等职业学校凭身份证和报名收费票据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请仔细核对准考证号、报考单位及单位代码、报考职位及职位代码、考场号和座位号等,并注意查看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此次笔试不设开考比例,但设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设定待笔试结束后,由县招考办公室根据笔试情况统一设定。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1:3以内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同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龙里县中等职业学校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准考证》。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时,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li.gov.cn)上另行通知。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六、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报考人员须参加完规定招聘职位所有科目的考试,综合成绩方能有效。
七、体检
体检必须在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县招考办经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招考办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职位可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对《招聘简章》发布时部分招聘职位未明确到具体镇(街道)岗位的,体检工作结束后,对该职位体检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确定该职位的具体岗位。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选定后考生立即签名确认。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及资格复审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全面、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县招考办公室统一布置,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为不合格,取消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一)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犯罪记录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四)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六)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七)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八)不能在考察期间提供职位所需学历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及个人档案材料的;
(九)经县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li.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聘用审批表》一式四份,《聘用审批表》按规定审批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进行合同鉴证。聘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工作,成为龙里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须在龙里县服务5年以上,并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间未经许可不得调离本县。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监督,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一经查实,对相关考生和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有关说明
在招聘过程中,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请考生密切关注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li.gov.cn)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对发生因考生错填联系电话或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及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县招考办公室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县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简章由县招考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4—5631967(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4—5632121(中共龙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信访室)或0854—5635135(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办公室)
附件
1.龙里县2015年10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2.龙里县2015年10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共136人)
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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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龙里县2015年10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共136人).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