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宏兴幼儿园系浙江省一级幼儿园,为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吸纳优秀的幼教人才。根据《嘉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嘉委办[2007]60号文件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1、嘉兴市本级户籍人员(以2012年3月29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2、嘉兴市(含五县市二区)生源的2012年应届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幼儿教师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幼教事业,对幼儿有爱心;
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责任心;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
(二)资格条件
1、2012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社会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幼儿园一级教师职称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3)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29日后出生),县、区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1年3月29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29日—3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嘉兴市宏兴幼儿园(嘉兴市洪声路66号)。
3.报名时所须提供材料:(1)学历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户口簿、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2)现所在幼儿园同意应聘证明;(3)《2012年嘉兴市宏兴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附后)一式二份(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并贴好近期一寸同底正面免冠证件照。
以上所需复印件请在报名前自行复印。如委托他人代报,应提供代报者《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供和填写的材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凭验证有效的报名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
1.笔试:考试时间2012年4月10日上午9:00—11:00,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为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文化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理论和幼儿教育专业知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采用备课、模拟上课、答辩、技能测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包括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效果以及教师的基本素质。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三)体检
体检由嘉兴市妇联组织,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核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由嘉兴市妇联组织实施。如有考核不合格,在相应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市妇联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拟聘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市宏兴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为1年,如在聘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手续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公告、考试成绩、体检、考核、聘用等事宜将在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zjjxrs.gov.cn)、嘉兴妇女网(http://sfl.jiaxing.gov.cn)和嘉兴市宏兴幼儿园网站(www.jxhxyey.com)上公布,请及时关注。
咨询电话:0573-82097978 82093399
监督电话:0573-82521835 82228947
附件:
2012年嘉兴市宏兴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
嘉兴市妇女联合会
201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