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领取准考证时间请关注“绛县人民政府网”和“绛县教育信息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得用户口本、户籍证明材料代替)。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考试一律在标准化试场进行,实行全程电子监控录像,录像资料存档。
考试为笔试和面试两项内容。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一堂考完。总分100分,时间150分钟。
笔试内容:高中各科教师笔试内容为中学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及所报学科(地理学科:地理,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基础,财会:财会基础)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以本科知识为主。
初中各科教师笔试内容为中学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及所报学科(语文学科:语文,数学学科:数学,英语学科:英语,物理学科:物理,化学学科:化学,历史学科:历史,地理学科:地理)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以高中知识为主。
小学综合教师笔试内容为小学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及语文、数学两科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以初中知识和高中知识为主。
小学其他学科笔试内容为小学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及所报学科(英语学科:英语,音乐学科:音乐,体育学科:体育,美术学科:美术、书法)专科(含高中、初中)专业知识。
幼儿教师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幼师专科专业知识。
(2)面试
笔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并进行公示。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及专业技能等能力。
面试主要采用面对评委讲课的方式。面试考官不得少于5人,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当场亮分,当场统分,当场宣布的办法进行。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绛县人民政府网”和“绛县教育信息网”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3)综合排队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相同,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综合成绩经绛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审定并报领导组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⑴体检:体检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依据《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
⑵考察:考察与资格复审同步进行。考察可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体检、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绛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工作领导组”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绛县人民政府网”和“绛县教育信息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⑴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发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⑵考生在收到《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后,于30日内与县教育局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合同鉴证。
⑶拟聘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⑷签订聘用合同后,持《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人事、档案、编制、工资、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⑸试用期满,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县人社局备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
九、咨询和监督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0359-6524155
县教育局 0359-6523173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359-2660316
县监察局 0359-6569020
附件:
2.绛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服务基层项目审核表.rar
3.绛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rar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