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2015年公开引进高中(中专)教师公告
为优化我县教师结构,提高新进人员素质,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安阳市中小学校2011年“525”人才实施意见》文件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普通高中、职业中专教师51名,其中普通高中文化课教师30名,职业中专专业课教师21名。
一、引进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优先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标准,通过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引进范围和对象
1、普通高中文化课教师:⑴全国范围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招本科二批录取及以上学历,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且本科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⑵全国范围内“211工程”院校本科一批录取的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3)河南省范围内本科一批录取的师范类应届(2015年)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2、职业中专专业课教师:全国范围内全日制普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且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
三、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教学工作;4、报考英语学科者需具备英语专业四级以上证书,报考语文学科者需具备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证书,报考体育(足球方向)学科者需具备相应的运动员等级证书或裁判员等级证书;5、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6、身体健康;7、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及相关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3、受党纪政纪或校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具体岗位、条件及人数详见《安阳县2015年引进高中、中专教师岗位表》。
四、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监督。
(一) 发布招聘公告
2015年6月15日在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阳县政府网、河南省事业单位招聘网及安阳日报上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4日—28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安阳县人才交流中心(安阳市解放大道202号)。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按专业(学科)统一报名考试,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学科)。
报名时应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学历认证报告(或在学信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职人员报名另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章的《报名介绍信》)等相关材料,并如实填写《安阳县公开引进高中、中专教师报名登记表》,现场采集人像。⑴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生证、学校(院系)就业推荐信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⑵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材料经审验合格后留复印件一份。
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材料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报名人数与引进岗位人数比例达不到2:1的专业(学科),将相应核减引进岗位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引进岗位。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安阳县人才交流中心退回报名费。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资格。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于2015年7月6—7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缴费收据到原报名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
面试总成绩均为100分。面试相关内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等于面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引进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启封备用面试题本,再次进行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等额内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上述办法确定体检递补人员。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资料、走访调查等形式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拟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2015年应届毕业生在考察程序期间,不能按时提供岗位要求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安阳县人才交流中心和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与待遇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享受全供事业编制人员相关待遇。拟聘人员具体岗位依据本人面试成绩、志愿和组织分配相结合的原则确定。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试用期满未取得证书的,不予转正定级。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档案转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八)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每个环节必须按政策和规定程序办理,在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都要严格把关。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都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对违犯纪律者,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招聘整个过程实行“招聘政策、招聘条件、招聘计划、考试成绩、聘用结果”“五公开”,并全程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本公告由安阳县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2—5961615 5973007
特别提示: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出现以任何名义举办辅导班及辅导网站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附件1:《安阳县2015年公开引进高中、中专教师岗位表》。
附件2:《安阳县公开引进高中、中专教师报名登记表》。
安阳县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5年6月15日
附件1:《安阳县2015年公开引进高中、中专教师岗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