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半年天台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部署,我县201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程序时间安排
程序 |
时 间 |
对象 |
说明 | ||
网上申报 |
|
全国统考合格的申请人 |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全国统考合格认定申请人”入口。 | ||
|
已取得《浙江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 |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认定申请人”入口。 | |||
现场确认 |
28日 |
全国统考合格的申请人 |
带齐申请材料(见附件),去县教育局办理。 | ||
|
未参加全国统考的申请人 | ||||
体检 |
|
申请人 |
空腹,到县教育局集中。 | ||
能力测试 |
面试 |
上午7:00 |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且未参加全国统考的申请人 |
测试地点:县职业中专新校区,市级认定的能力测试有关通知详见台州市教育局网站。 |
具体事项通知见天台教育信息网 |
笔试 |
下午1:00 |
申请人 |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未参加全国统考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毕业专业不一致的申请人须参加笔试。 | ||
成绩 通知 |
|
|
能力测试成绩在天台教育信息网上通知 | ||
审批 公示 |
30日 |
|
| ||
发证 |
|
|
|
注:县级认定范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市级认定范围: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
2、联系办理地点:天台县教育局2号楼109室。
联系人:
或登录天台教育信息网
附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清单》
天台县教育局
[附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清单
序号 |
材 料 名 称 |
件 数 |
说 明 |
1 |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
一式2份 |
向认定机构领取,现场确认时填写。规格为A3纸对折成4页面。 |
2 |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 |
1份 |
向认定机构领取或网上下载。由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填写。 |
3 |
《浙江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
1份 |
由认定机构统一组织体检,由医院填写,体检完后由认定机构保存。 |
4 |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
各1份 |
|
5 |
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
各1份 |
非本县户籍者,须持人事档案挂靠在天台的证明材料。 |
6 |
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
各1份 |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须大专及以上学历;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
7 |
《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
各1份 |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必须上交。 |
8 |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
各1份 |
1965年1月1日后出生,申报语文学科的须二甲及以上;其它的须二乙及以上。 |
9 |
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
4张 |
小二寸,同一底片。贴申请表2张、体检表1张、证书1张。 |
10 |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还须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