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于2015年9月14日9:00起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七、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一)笔试
高中、初中、小学教师:
1、笔试内容:应聘学科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现代教育理论,教材教法等内容。
2、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幼儿教师:
1、笔试内容:文化素养、幼儿教育专业理论知识。
2、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时间:2015年9月19日
上午:9:00——11:00
考生按照规定的笔试时间和准考证上的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结束后一周左右,请考生及时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名额,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入围名单。
复审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报到证、与报名同底版蓝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须由派出单位和服务单位提供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区)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市、县(区)教育局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市人社局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市委盖章)。
资格复审中,因证件(证明)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报考职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业务考核的资格。报考人员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未过的,根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业务考核
高中、初中、小学教师:
考核项目为讲课、答辩。讲课10分钟,答辩5分钟,共15分钟。考核成绩满分100分。
1、讲课:(90分)
①教学目的明确、合理,符合课程标准要求和学生实际并能贯穿教学的始终,能充分挖掘教材的教育因素,教学过程注重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教育。
②教学过程严谨、教学形式、方法、手段灵活有效,符合学生认知规律和学科特点、能启发诱导、激活思维,能培养和指导学生的学习方法,教学效果良好。
③教师的基本素质好。语言规范、条理清晰,逻辑性强,有感染力;教态自然、大方,讲普通话;书写规范,板书设计合理;有一定的应变能力。
2、答辩:(10分)
①了解掌握现代教育教学的基本理论和教育思想。
②了解本学科教学法的基本原理。
③对课堂教学过程有关问题的答辩。
幼儿教师:
考核项目分为幼儿教育活动组织、幼教基本功考核。教育活动10分钟,基本功考核40分钟,共50分钟。考核成绩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