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第五中学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根据《同心县第五中学公开选调教师实施方案》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县内中学在编教师中公开选调教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和范围
1.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专业对口的原则。
3.采取公开考试考核的办法进行选调。
4.选调对象为本县在编中学教师。
二、选调教师的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在乡镇中学任教满3年以上;大专学历必须在乡镇中学任教满5年以上。
3.必须具备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4.所学专业必须与拟调专业对口(特岗入编教师以招录时报考专业为准或在乡镇初级中学任教学科满三年且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5.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合格以上的。
三、选调学校学科及名额
根据县第五中学学科需要,需选调任课教师30名,其中:语文6名、数学6名、英语9名、物理5名、化学1名、历史2名、政治1名。
四、选调程序
1.报名。符合选调条件人员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等,于2015年8月17日至8月19日到县教育局人事股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953-8022366。
2.资格审核。由选调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确定选调考核对象,经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考试环节。
3.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8月21日下午15:00—17:00。
笔试地点:同心县第二中学
主要考察应聘者教育教学基础理论知识和本学科专业知识。
4.选调办法:
(一)根据笔试成绩按所报选调学校相应岗位和选调岗位职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人员。选调录用时:1、凡在同一学校同一学科的教师报考第五中学相应岗位的依据笔试入围成绩只录用第一名;2、选调学校录用第一名后选调学科仍有缺额,依次从同一学校同一学科报考教师第二名中由高分到低分录用。
(二)在乡镇中学连续任教满8年(2007年8月以前参加工作)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笔试成绩加5分;在乡镇中学连续任教8年以上的每增加1年加1分,依次递加,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当总分数出现并列时以参加工作时间早的为准。
5.考核。拟录用人员经考核考察合格者,办理调动手续。
同心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