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设置岗位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果最后一名参加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成绩合格人员中递补。
1、小学和初中岗位面试为说课。小学各学科说课内容为小学相应课程,初中各学科说课内容为初中相应课程。时间为15分钟,满分均100分。
2、幼儿教师岗位面试为才艺展示,包括主题画、乐曲演奏、自选舞蹈,时间各5分钟,满分100分。才艺展示工具自带(考场备有钢琴及电子琴)。
3、面试成绩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4、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5、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四)录取
1、中小学教师岗位和幼儿教师岗位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人选。如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为主;如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以面试加试成绩为主。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被其他中学和其他小学录取的考生,用来填补因滨海实验中学、滨海实验小学招考后区内中学、区内小学出现的空岗。分配办法考生由高分到低分自愿选择空岗。
3、为体现招聘的公平合理,保证人才选拔的质量,本次招聘不考虑相关的鼓励政策。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拟录取人员须在名单公布之日后的三天内提供档案材料,档案材料送到南票区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供档案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资格复审工作由教育局、人社局组成资格复查小组负责。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十七条执行。由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七)考核
主要考察了解报考人员的现实表现。因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空岗,不再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由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合格人选不再递补。
(九)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3、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在报考过程中,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档案材料与本方案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公开招聘教师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做到“四公开”:聘用岗位与名额公开;毕业生报名资格条件公开;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公开;聘任结果公开。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南票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招聘工作。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南票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429—4923323
南票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