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试讲人员。
2、试讲时间和地点:见试讲通知单。
3、试讲资格确认
进入试讲的人员,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下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试讲确认:1、有效身份证,2、户口簿(户口未迁回的提供能够证明属报考区域生源的高考准考证或县级以上招生办公室出具的参加高考证明等生源证明材料),3、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4、教师资格证(岗位资格条件中未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的除外),5、笔试准考证,6、《漯河市2015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7、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逾期不参加试讲确认的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试讲资格;应试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试讲资格。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试讲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试讲采取在现行教材中按同学段、同学科、同课题,备课30分钟后,讲一节15分钟的微型课,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考试总成绩
参与笔试、试讲环节的考生: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直接进入试讲环节的考生:
考生总成绩=试讲成绩
笔试成绩、试讲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五、考察和体检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考察和体检对象。
(二)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及《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执行。
(三)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进行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舞弊行为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alh.lss.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网站,有关信息均将通过此网站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三)报考人员在招聘各环节期间务必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招聘期间因无法联系导致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简章由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5—5582770
附件:2015年漯河市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2015年漯河市城乡一体示范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2015年漯河市经济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2015年漯河市西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2015年临颍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2015年舞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2015年郾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2015年源汇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2015年召陵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8月9日
2015年河南省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教师招聘计划表(共20人)
2015年河南省漯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招聘计划表(共2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