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教育局
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实现我县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指示精神,特制定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教师的初选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县教育局成立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领导任正副组长,成员由人事股、监审室、基教股、政策法规室、教研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人事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
县人事、编办、纪检监察等部门领导参与、指导和监督初选全过程。
二、公开招聘教师的基本条件
1、应聘初中教师必须是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
2、应聘小学教师必须是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
3、幼师必须是普通全日制师范类相应对口专业,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了幼儿教育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
4、为确保边远乡镇教师队伍的稳定,小学教师和幼师职位限株洲县籍户口或籍贯(含区划调整前的三门、雷打石、白关、大京、姚家坝五个乡镇)。
5、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6、具有相应任教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7、具备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汉语言文学(中文)专业必须达到二级甲等。
8、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教学岗位专业对口。
9、身体健康。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科目 |
语文 |
数学 |
物理 |
化学 |
英语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音乐 |
美术 |
体育 |
生 物 |
小教特教 |
信息技术 |
幼师 |
小计 |
初中 |
2 |
2 |
2 |
4 |
9 |
2 |
2 |
2 |
1 |
1 |
1 |
1 |
|
1 |
|
30 |
小学 |
2 |
1 |
|
|
1 |
|
|
|
1 |
2 |
1 |
|
, 1 |
|
6 |
15 |
合计 |
4 |
3 |
2 |
4 |
10 |
2 |
2 |
2 |
2 |
3 |
2 |
1 |
1 |
1 |
6 |
45 |
幼师6人;小学教师9人(含特教1人);初中教师30人(其中: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9人;物理2人;化学4人;生物1人;政史4人;地理2人;初中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各1人)。
所招录的人员全部分配到我县龙潭、龙凤、朱亭、平山、砖桥、太湖、淦田、王十万、古岳峰、堂市等乡镇。
四、招聘办法
整个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试教、确定初录人选、体检、公示、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7月1日至7月6日。
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0731-27610667;0731-27689407(不接受网上报名)。
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应聘者的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二张。应聘者报名时须选择一个报考岗位填写报名登记表(含个人信息、诚信承诺、岗位志愿等内容)。
(二)资格审查
县教育局人事股牵头,监审室配合,县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派人参与,对应聘者报名条件进行审查,对其所提交的原始证件进行审验。
(三)笔试
1、笔试为公共科(20分)和专业科(100分)两部分(一套试卷)。公共科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教学法律法规常识等。专业科内容为所学专业综合知识。幼师考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初中英语和小学英语科目同卷考试,分系列排序初录。初中和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三个科目同卷考试,分系列排序初录。
为确保选聘人员质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和各岗位职数比原则上要达到4:1以上的比例才开考,未达到比例的职位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2、笔试时间为
3、笔试地点:职业中专。
(四)试教
所有笔试入围应聘者都必须参加试教,试教内容为初中、小学和幼儿教材内容,课题由应聘者在评委指定的范围内抽取(留45分钟给考生准备),按说课要求进行。试教主要考核应聘者教育教学实际操作水平、了解其教育教学基本理念,个体素质、仪表教态和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参加试教人数按照计划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确定。文化科应聘者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60%和4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音、体、美三个专业的应聘者笔试按40%、面试按6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
试教时间:2011年7月24日上午8:30
试教地点:县职业中专。
(五)确定初录名单:
经过笔试和试教后,依据每位应聘者的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截取初选名单(综合成绩并列的依笔试成绩排序确定人选),由县教育局与人事、编办、纪检监察等部门领导联席会议进行审定,最后确定初录名单。
(六)所有初录人员都必须到株洲县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体检合格者才上报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七)公示
对初录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具体时间是:7月29日至7月31日。
(八)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县教育局将初录名单报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经审定后再予以录用。应聘者一经录用,必须与县教育局签订自愿到边远地区或山区学校长期(5年以上)从教的《聘用协议书》,服从县教育局人事部门的调剂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