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县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洛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2015)58号,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并报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00名,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公开考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100名,其中:高中教师30名、小学教师7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学历要求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其中,高中教师报考条件:(1)全日制计划内统招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具有与报考专业、层次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报考条件:(1)全日制计划内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具备小学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5.截止2015年7月31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1997年7月31日前,1983年7月31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服务栾川县的大学生村干部、服务栾川县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或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因其它原因不适宜报考的。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报名和资格审查、确定加分或免笔试对象、笔试、试讲、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七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2日至1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地址:栾川县城兴华西路)。
3.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提交《栾川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附其中一份报名表后):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照4张;
(3)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且未使用的就业协议书(全套),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服务中心盖章);
(5)提交报考条件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6)已参加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还需持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30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1。达不到规定比例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退还已交考务费。
6.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8月17日至1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3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
(二)确定加分或免笔试对象
1.加分对象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条件的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的政策:
(1)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目前在岗、截至2015年12月31日在栾川县连续任职满3年且考核合格者;
(2)在栾川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栾川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
2.免笔试对象
服务栾川县的大学生村干部兼职农村学校教学工作两年以上考核合格(截止2015年7月31日),报考小学教师岗位且本人承诺继续在农村学校任教满5年以上的,可申请免于笔试,笔试成绩按当次考试相应学科笔试卷面成绩的最高得分计算,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也可申请参加笔试,笔试总分加10分,但不再享受免笔试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