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方式:
采用说课和专业技能考核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平、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判断、组织协调、人际沟通能力。考核总成绩为100分,说课占50%,专业技能占50%。
1.说课
现场备课20分钟,说课20分钟。
2.专业技能考核。
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二)成绩公布:2015年 8月26日由县招考主管机关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参加考核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情况。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
考核后依据招考岗位及拟聘用人数,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则按说课成绩高低排序;若以上情况成绩再相同,则通过加试作出选择确定排序。
体检由县招考主管机关统筹组织安排。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
七、考察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人数由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政审考察人选,主要对考生进行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考察。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察依据。
其中委培生、定向生应于接到考察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上述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
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县招考主管机关统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pta.gov.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拟聘用单位、岗位及岗位代码、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招考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审批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富顺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按管理权限报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审批同意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若所报考的岗位包含有两个及以上用人单位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选择用人单位。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程序向考核招聘主管机关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报招考主管机关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十、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规定,凡通过考核方式招聘进入基层教育卫生事业单位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工作不满5年的一律不得调动,以确保队伍稳定。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富顺县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考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富顺县监察局驻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813-7205000)。
十二、本公告由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考核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请咨询富顺县教育局。
咨询电话:
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3-7204571
富顺县教育局0813-7214380
附件:1.富顺县2015年考核聘用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岗位一览表
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