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
聘用教师面试方案的公告
根据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教师的公告》的规定,现将201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教师面试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面试工作在县纪委(县监察局)的监督下,由县招考主管机关、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统筹组织实施。
二、面试对象及人数
(一)按照下述比例,以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该岗位面试名额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二)同一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考人数之比(以下简称考聘比)高于20:1的,按照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三)考聘比低于20:1(含20:1)的,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考聘比为3:1的,全部进入面试。
(四)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之比低于3:1的,划定笔面试折合后总成绩的最低合格线为60分,高于此合格线(含60分)的按笔试和面试折合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笔试和面试折合总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五)依据招考岗位及拟聘用人数,按笔、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作出选择确定排序,加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所报考的岗位包含有两个及以上用人单位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选择用人单位。
三、资格审查
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2015年5月18日至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携带《富顺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三份(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按网络提示打印)、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和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考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县教育局,地址:富世镇釜江大道西段164号,联系电话:0813-7214380)。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于2015年5月22日(截止18:00时)进行资格审查,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相关证件以及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面试内容及方式
1、高中教师(含职高)的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现场准备20分钟,说课时间为20分钟,内容为该学科大纲、教材。重点考核其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
2、初中、小学教师(含特殊教育)面试内容为教育教学有关知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含审题3分钟在内)。
3、幼儿教师进行五项基本技能测试,即“弹”、“唱”、“跳”、“画”、“说”。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评委评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每位考生所有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五个评委评分按简单算术平均后为考生的最终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按5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
五、面试程序
(一)面试前30分钟,工作人员将考生集中到候考室,分别查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并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面试程序、面试纪律等注意事项。
(二)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三)主评委和监督小组人员提前30分钟对评委及工作人员进行面试规则培训。
(四)面试由引领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面试人员入场。
(五)面试结束后当场向面试人员公布面试成绩并签字。
(六)2015年 6月26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面试总成绩及考核体检人员名单。
六、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一定保持通讯畅通,如要更换联络方式,请与我局联系,否则因通讯不畅出现的问题,一律自行负责。
(二)面试考生须提前30分钟赶到面试地点,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报到或证件不齐全者视为缺考。
注意事项:
1.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场者,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2.考生到考场参加面试时,必须出示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面试通知书》。证件不齐全或未带者,一律不准予进入面试考场。
3.有关面试事宜按本公告通知为准,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注意查阅。请考生务必认真仔细阅读《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时间、地点,携带规定证件参加考试,并严格执行面试有关要求。因不按时参考或违反面试有关规定所导致的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七、面试收费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按80元/人收取面试费,考生在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交费。
八、纪律要求
(一)凡面试命题专家、面试评委及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等的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作为面试工作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招考公告和面试工作方案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对违反公告和方案规定程序的,由招考主管机关、县纪委(县监察局)宣布考试无效、成绩作废。
(三)整个面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违反有关规定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考生在候考及面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考试纪律规定,一律不得携带和使用各种通讯工具,否则作为违纪处理,并取消当次考试资格。
(五)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平等竞争,服从评判,服从组织领导,发现问题应按程序反映,不得妨碍面试工作正常进行。
附件:
富顺县201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教师面试人员名单
2015年5月13日
富顺县201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教师面试人员名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