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5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粘贴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见附件,自行下载;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毕业证;
4.教师资格证;
5.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可暂用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三份就业协议书;实行人事代理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人事代理合同。初录时提供就业报到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6.报考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者的户籍证明(户籍以招教公告发布之日为界)。
资格初审合格者缴纳考务费60元,电子信息采集费12元。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招聘名额;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如有招聘岗位核减和取消情况将于2015年8月7日下午3:30在淇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xzf.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因取消招聘岗位需重新改报的人员,要在规定地点重新改报其他岗位。不具备报考其他岗位条件或不愿重新改报的,退还考务费用。逾期不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审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体局、县监察局共同组织对报名人员集中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领取准考证
请报考人员于2015年8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票据到淇县教体局1楼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考试
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教育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2.考试科目
此次招聘笔试共两张试卷,第一场考试教育理论(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教育法律法规)卷面分为100分,其成绩占笔试成绩的20%;第二场考试专业知识,卷面分为100分,其成绩占笔试成绩的8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
1.按照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人员,被确定参加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的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在淇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xzf.gov.cn/)公布。
2.参加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等证件原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确认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单。缺少上述材料或材料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参加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公告后自动放弃或因违法违纪被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3.面试办法:成立面试评审委员会。面试顺序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面试满分100分。采取模拟课堂形式讲课的方式(现场抽取试讲课题)。讲授课题按所报学科从我县中小学现行教材中确定。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
(三)成绩计算及确定体检人员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成绩计算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体检人员的确定:按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则按学历层次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淇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xzf.gov.cn/)公布。体检名单确定后,如有中途退出或因违规违纪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缴纳。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招教领导小组组织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收缴个人人事档案、就业报到证,进行档案审查(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人事档案和就业报到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淇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xzf.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待遇
新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及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招聘信息的发布
淇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xzf.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指定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信息和相关事项均在该网站“公示公告”栏进行发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注意及时登录查询。
本简章解释权归淇县招教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咨询电话:0392-7260067
附件:2015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淇县招教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