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职业中专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改善教师队伍学科结构,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专业对口的原则,淇县职业中专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数额及专业设置
2015年淇县职业中专共招聘教师12人,具体招聘情况如下:
(一)招聘学科及数额
专业 |
汽车运用与维修类 |
服装设计与工艺类 |
计算机类 |
电器自动化类 |
电子商务类 |
财会类 |
文秘类 |
语文 |
政治 |
历史 |
音乐 |
美术 |
合计 |
人数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2 |
(二)报名条件:
1.应具备的条件:
(1)能够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能够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3)能够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无精神病史。
(5)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尚未就业,专业对口;
(6)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语文、政治、历史、音乐、计算机和美术专业必须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由本人现场报名,并现场采集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8月4日至8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淇县职业中专办公室
(三)报名时提交下列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2015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粘贴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见附件,自行下载;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毕业证;
4.教师资格证;
5.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可暂用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三份就业协议书;实行人事代理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人事代理合同。初录时提供就业报到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初审合格者缴纳考务费30元,电子信息采集费12元。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招聘名额;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如有招聘岗位核减和取消情况将于2015年8月7日下午3:30在淇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xzf.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因取消招聘岗位需重新改报的人员,要在规定地点重新改报其他岗位。不具备报考其他岗位条件或不愿重新改报的,退还考务费用。逾期不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审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体局、县监察局共同组织对报名人员集中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领取准考证
请报考人员于2015年8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票据到淇县职业中专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考试
教师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成绩为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法律法规。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
1.按照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人员,被确定参加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的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在淇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xzf.gov.cn/)公布。
2.参加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限语文、政治、历史、音乐、计算机和美术专业)、就业报到证等原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确认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单。缺少上述材料或材料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参加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公告后自动放弃或因违法违纪被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3.面试办法。成立面试评审委员会。面试顺序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面试满分100分。采取模拟课堂形式讲课的方式(现场抽取试讲课题)。讲授课题按所报专业(学科)从现行中职学校、普通高中教材中选取。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
(三)成绩计算及确定体检人员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所有成绩计算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体检人员的确定:按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则按学历层次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淇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xzf.gov.cn/)公布。体检名单确定后,如有中途退出或因违规违纪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缴纳。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招教领导小组组织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收缴个人人事档案、就业报到证,进行档案审查(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人事档案和就业报到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淇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xzf.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待遇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及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招聘信息的发布
淇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xzf.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指定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信息和相关事项均在该网站“公示公告”栏进行发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注意及时登录查询。
本《简章》由2015年淇县招教工作领导小组职业中专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2—7266012
附件:2015年淇县职业中专招聘教师报名表
淇县招教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