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中学教师选聘公告
山阳中学南校区今年秋季将投入使用,随着班级数额的增加和学生管理工作的需要,专任教师和生活指导教师缺员较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县学校正式在职在编教师中为山阳中学公开选聘教师61名。
一、选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二、选聘岗位
专任教师45人:语文7人、数学8人、英语7人、物理6人、化学6人、政治1人、历史1人、地理3人、体育4人、信息2人(含通用技术1人)。生活教师16人(男女各8人)。
三、选聘对象
全县正式在编在岗公办教师。
四、选聘条件
1.热爱教育工作,遵纪守法,严谨治学,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
2.专任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应聘的岗位专业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以竞聘人员教师资格证书认定的专业或实际从事专业学科教学为准)。
3.生活指导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有班主任工作经历,具有初中以上教师资格。
4.具有5年以上任教经历(2010年9月以前正式分配或聘任工作),免费师范生不受任教年限限制。
5.应聘专业课教师年龄要求:男,45周岁以下(1970年8月31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31日后出生)。应聘生活教师年龄要求:男女年龄均在40周岁以上(1975年8月31日前出生)。
6.凡受到党、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的,不得报名竞聘。
7.具备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公告时间:2015年7月29日-8月2日。
2.报名时间:2015年8月3日-8月5日。
3.报名方式:应聘者在山阳中学树人楼一楼办公室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2015年8月6日-8月7日。
5.领取准考证时间:8月12日。
6.笔试时间:8月13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以考试须知为准。
7.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a.个人学习工作简历;
b.本人身份证、全部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最高级别荣誉证书或文件及网上学历认证一份(所有证书须交复印件一份);
c.班主任工作经历,由原任教学校提供证明。
d.填写《山阳中学教师公开选聘报名登记表》,并交本人近期小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e.应聘者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
8.资格审查:选聘考评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领取《准考证》。
(二)选聘办法
1.笔试。考察岗位所需相关专业知识。
2.获奖加分。获奖加分办法附后。
个人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加获奖加分之和。总成绩相同者,有高中教学经历者优先,同等条件下高中从教时间长者优先,同等条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的,第一学历高者优先;第一学历相同的,教龄长者优先。
专业教师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选用;生活指导教师按性别从高分到低分选用。
(三)城区学校教师被选聘到山阳中学后,所缺教师在有空编情况下依照本次总成绩按对应学科或岗位进行等额递补。
(四)聘用:拟选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报相关部门审批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选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交县教育体育局重新安排工作。
山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山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5年7月29日
山阳中学2015年教师选聘获奖加分办法
为了充分体现工作实绩,在教师选聘的总成绩中计入最高获奖加分5分的分值,特制订本获奖加分办法。
一、获奖类别等次及奖励加分分值
1、教学能手(标兵)奖。按国、省、市三级表彰的教学能手(标兵)分别奖励加分5、4、3分。
2、教学质量奖。
(1)获县级教书育人先进个人奖,加3分。
(2)获县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先进个人奖,任教学科在全县第一、二组学校中居第一名(不分组一、二名)者,加3分;居第二名(不分组三、四名)者,加2.5分;居第三名(不分组五、六名)者,加2分。
(3)七、八年级教学质量检测奖。任教学科在全县第一、二组学校中居第一名(不分组一、二名)者,加2.5分;居第二名(不分组三、四名)者,加2分;居第三名(不分组五、六名)者,加1.5分。
(4)小学教学质量检测奖。任教学科在全县检测居一至十名者,加2.5分;居十一至二十名者,加2分;居二十一至三十名者,加1.5分。教学质量奖名次依据表彰文件名单排序为准。
二、加分说明
1、加分奖项仅限本办法第一条所列奖项。
2、应聘者只能提供任教以来所列奖项中的一个奖项进行申报加分,多者无效。
3、应聘者须提供获奖文件和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4、获奖时间为2015年7月30日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