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笔试、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学科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相同的按照附件2《阜宁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选岗细则》第3条规定的条件顺序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阜宁教育网公布。
2.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在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时发布。
3.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选岗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或因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同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4.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选岗。根据应聘者所报考的岗位志愿,各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学校(农村学校和县城学校分别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本人须持身份证按时参加现场选岗,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选岗结束后不再递补。(具体选岗办法详见附件2《阜宁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选岗细则》)。
5.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依照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在阜宁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后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并将个人档案寄送阜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地址:阜宁县阜城镇上海路168号二楼204室,邮编:224400)。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均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教师的同等待遇,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聘用人员一律签订在现岗位服务期5年的合同,期满后方可流动。凡不愿意签订服务期合同的,一律作自动放弃处理。所缺空额不再递补。
六、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七、招聘政策咨询
阜宁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阜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7386412、0515-89716205
八、招聘工作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县纪委举报电话:0515-87238524。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须严格执行人事政策法规及人事工作纪律;参加招聘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本公告有关规定,如发现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宁县教育局接受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举报信箱:fnsygl@163.com
举报电话、传真:0515-87386312
2.举报信箱:fn7242007@163.com
举报电话、传真:0515-87212204
九、招聘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公告可登陆阜宁县政府网www.funing.gov.cn、阜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nldbzj.gov.cn、阜宁教育网www.fnjyw.net查询。
本公告由阜宁县人社局、阜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 宁 县 教 育 局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