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蒙山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试公告
根据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人〔2015〕9号)和梧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5年度梧州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试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县于2015年7月17日进行面试,为做好我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试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面试对象
在报考蒙山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具体名单见附表1)。
三、面试程序
1.面试资格复审
7月16日进行进行资格复审,审核无误的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的组织和实施
(1)面试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为2015年7月17日上午9:00开始,面试人员要求当天上午8:00全部到位,并进入相应的候考室,面试工作严格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要求执行。
(2)面试方式及面试名单在梧州人才网和梧州教育信息网公告,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以书面或电话通知其本人。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3)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须按本《简章》规定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
3.面试地点:蒙山镇第二小学
4.面试方式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每位考生时间为15分钟。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3)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面试成绩在每个考场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4)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5.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面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可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人员,加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为5分钟,题目由考官当场出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考官产生。
县教育局提供考官备选人,建立考官库,每组考官人数为7人,备用考官1人,7月17日上午7:00在考场办公室抽签产生,每个考场1名监督员,由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派人现场监督。
四、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2015年蒙山县公开考试招聘教师(非专设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
蒙山县教育局
2015年7月14日
2015年蒙山县公开考试招聘教师(非专设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