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
泰州医药高新区所属相关中、小学计划公开招聘教师16名。具体详见《泰州医药高新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规范意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8日至1997年7月20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由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高新区人社局)、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局(以下简称高新区科教局)共同组织,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公开选岗、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原则,通过泰州教育网、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网、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泰州晚报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本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8日-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泰州市药城大道东1号行政楼附楼西门一楼大厅(原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须按报名要求提供报考人员的各类材料外,还须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泰州医药高新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自行下载填写)。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
(3)本人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教育等)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半身2寸证件照4张。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正确理解和把握《公告》规定和岗位要求,根据自身条件,自行选择报考岗位,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学科,不得兼报,多报者一律取消笔试资格。
(2)报考人员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对自己选报学科及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全责。如因选报学科不当或所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3)区人社、科教等部门对照《公告》规定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以及《报名登记表》中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资格初审,办理报名手续。经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
(4)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公告》规定和岗位要求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不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进行到何阶段、何环节,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笔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费用。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的岗位,是否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由高新区人社局提出意见,报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情况将在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网公告。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15年7月21日(下午15:00-17:00),改报名地点: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局1304室(泰州市药城大道东1号行政楼13楼)。
6、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5年7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缴费收据到泰州市药城大道东1号行政楼附楼西门一楼大厅(原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最低合格线
为保证公开招聘教师素质,报考人员笔试、面试等各项考试(测试)成绩低于本项考试(测试)总成绩50%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大纲与复习资料。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所报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同场分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照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3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
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基本知识和写作能力。
笔试成绩在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