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学年平湖市中小学、幼儿园等师资需求状况,平湖市拟统一公开招聘2012学年中小学、幼儿园等教师。现就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平湖市拟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08名。其中公办中小学教师85名(职业类高中12名、初中18名、小学55名),幼儿园公办教师10名(含百花艺术幼儿园2名),嘉兴港区乍浦各校(园)13名(高中1名、小学6名、幼儿园6名)。其他中共平湖市委党校招聘教师1名、团市委招聘平湖市青少年宫教师2名。(具体见附件招聘计划)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符合《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具有与岗位和学科专业要求相一致的学历和教师资格(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应在毕业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非师范类允许在录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三、报考条件要求
1.普通高中:嘉兴市生源范围、专业对口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职业类学校,分三个类别:
(1)基础课教师:嘉兴市生源范围、专业对口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专业课教师:专业对口的应届全日制职业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本省生源、专业对口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嘉兴市户籍,年龄18至30周岁(1981年2月28日至1994 年2月28日期间出生,下同)已具有教师资格证或具备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也可报考相应岗位。
(3)实习指导教师:嘉兴市户籍,年龄18至30周岁、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助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工及以上技术资格;或本省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具有高级工及以上技术资格的应届毕业生。
3.初级中学:平湖市生源范围、专业对口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其中音乐、美术学科扩大到平湖市生源范围、专业对口且已具备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嘉兴市生源的全日制高师院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4.小学:平湖市生源范围、专业对口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其中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扩大到已具备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或嘉兴生源的全日制高师院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5.幼儿园公办教师:平湖市生源范围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6.其他事项
(1)未就业的2010届、2011届平湖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或未就业的2011届平湖市户籍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也可报考相应的岗位(户籍以2012年2月22日前为准)。
(2)根据综合学科特点,对下列专业毕业的考生报考岗位规定如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物理教育、化学教育、生物教育毕业的考生可以报考相应学科岗位或者报考中小学科学岗位;历史教育、政治教育、心理学教育考生可以报考相应学科岗位或者报考初中社政岗位;师范类对外汉语(涉外中文)教育的考生可以报考中小学英语或中小学语文岗位,地理教育的考生可以报考小学科学或初中社政岗位,小学教育的考生按侧文、侧理可以报考小学相应各岗位,由考生选择决定。报考中小学语文学科岗位的需要通过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考试。
(3)校医的报考条件为平湖市户籍,大专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有执业医师资格,年龄18至35周岁;其考试程序方式根据市卫生局统一招考要求进行,参加市卫生局统一考试。
(4)百花艺术幼儿园、中共平湖市委党校、平湖市青少年宫教师的招聘,其招聘条件、考试程序方式详见平湖市人才网上相应招聘简章,其中考试参加平湖市统一招聘教师考试。
三、招聘录用的程序
招聘工作的程序是:制定招聘计划、公布招聘岗位、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组织考试、体检、考核;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录用手续等。
1.公布招聘信息。在平湖市教育网、平湖市人才网公布招聘信息。
2.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可按照招聘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平湖市教育局报名,同时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由市人力社保局和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含笔试、面试及相应学科的加试技能测试。并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有加试技能测试的按笔试成绩40%、面试(上课)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20%计算考试总成绩,职业类实习指导教师按笔试成绩30%、面试(上课)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总成绩或面试(含技能测试分)成绩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招聘中学教师为中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改革,学科专业知识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等;招聘小学教师为小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改革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等;招聘幼儿教师为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及《幼儿教育指导纲要》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等;报考综合学科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为本综合学科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为学科教学综合能力,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中关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要求进行。报考职业类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以及报考音乐、美术、体育、学前教育等的需加试技能测试。
按各学段各学科岗位需求计算(平湖各校与乍浦各校分别计算),如相应报考人数超过一定比例的,笔试后以笔试成绩根据各学段各学科岗位需求数在6名及以下的按1:3比例、6名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后按考试总成绩,按各学段各学科类别总岗位数的1:1.2确定最低分数线,入围后再按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如有空缺岗位时,再进行第二次填报。
全国211重点大学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实行加分制,面试后考试总成绩增加3分,其中应聘老城区外学校的再增加2分。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应聘小学教师的实行加分制,面试后考试总成绩增加3分,其中应聘老城区外学校的再增加2分。加分总计最多不超过5分。
4.体检、考核。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健康检查,签订《就业协议书》、进行考核。健康检查的要求和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如有放弃或不合格的,按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要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在60分以上)。
5.公示。对拟录用的对象,在平湖人才信息网、平湖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6.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后无异议,由招聘学校填写《平湖市学校教师招聘审批表》,连同综合考核材料及录用报告,一并报市教育局审批,并于2012年8月份集中办理聘用手续。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符合招聘条件的,于2012年2月29日、3月1日上午8:30~下午3:00(中午不休息)随带报名材料到平湖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相应岗位。必须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
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证明(2012届毕业生可凭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原件,最迟截止到2012年9月30日);
3)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发证书的,报名时可凭学校有效证明,但录用报到时应提交原件);
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符合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相关证件或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2届毕业生可凭毕业学校出具的师范类证明);
8)近期一寸同底证件照2张;
9)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全国“211”大学的考生,出具有关学校证明;
10)报考职业类专业课教师的社会考生和报考职业类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还应提交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专业对口相关技术等级证书。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则一律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本简章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85236349,85236899。
附件:1. 平湖市2012学年统一招聘教师计划
2. 平湖市2012学年统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平湖市教育局
201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