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方式、科目
楚雄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采取《综合素质》、《专业素质》考试及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科总分均为100分。
1.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工程与网络技术岗位(20056)、楚雄市教育局中小学各科目教师岗位(20057、20058、20061-20077)考试采取《综合素质》、《专业素质》笔试考试及面试方式进行。
2.除第1项外的其他岗位考试采取《综合素质》、《专业素质》考试方式进行。其中:楚雄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广播电视台播音与节目主持岗位(20002、20003)、楚雄市教育局乡镇幼儿园幼儿教师(20078)、楚雄市教育局职业高级中学汽车应用与维修专业教师、中餐烹饪专业教师、酒店管理专业教师岗位(20079、20080、20081)的《专业素质》考试不考笔试,以现场试镜、岗位基本功测评、授课能力测评为主。本项除上述6个岗位外的其余岗位《专业素质》考试均按笔试方式进行。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单位
楚雄市《综合素质》考试由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并与州属事业单位同时进行。《专业素质》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纪检监察、组织、保密、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参与组织实施。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按百分比折算《综合素质》、《专业素质》考试及面试成绩。折算成绩之和为考生的综合成绩(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1.20056-20058岗位、20061-20077岗位的成绩计算:《综合素质》、《专业素质》、面试总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综合素质》成绩×50%+《专业素质》成绩×35%+面试成绩×15%。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综合素质》成绩×50%+《专业素质》成绩×35%的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2: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
2.除第1项外的其他岗位的成绩计算:《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总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综合素质》成绩×50%+《专业素质》成绩×50%。
(四)《综合素质》考试的主要内容及准考证打印
《综合素质》考试主要包括党的基本理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规规章、法律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公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内容。准考证采取网上打印,报考人员登录楚雄州人才网《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5年7月25日9:00至7月30日24:00。
楚雄市《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考试的准考证以《综合素质》考试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为依据,不另行发放《专业素质》考试的准考证。参加笔试的所有考生考场、座位号、准考证号不变;参加现场测评考试及面试的考生也须带齐《综合素质》准考证及身份证方能参考。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综合素质》考试时间:2015年7月31日上午9:00至11:00;
《专业素质》考试时间:
1.20001岗位、20004-20077岗位、20082-20101岗位(即除播音与节目主持、幼儿教师、职业高中专业教师岗位外的其他岗位),《专业素质》考试以笔试及面试方式进行,《专业素质》笔试定于2015年7月31日下午14:30至16:30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⑴20056-20058岗位、20061-20077岗位为信息工程与网络技术及中小学教师岗位,除笔试考《综合素质》及《专业素质》外,还需考面试。
⑵20001岗位、20004-20055岗位、20059岗位、20060岗位、20082-20101岗位,只考《综合素质》及《专业素质》笔试。
2、20002岗位、20003岗位、20078-20081岗位(即播音与节目主持、幼儿教师、职业高中专业教师岗位),除参加《综合素质》笔试外,《专业素质》考试不考笔试,以现场试镜测评、岗位基本功测评、授课能力测评为主,考试定于2015年8月2日上午8:00进行。
各岗位考试地点、《专业素质》的试题命制范围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楚雄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素质〉考试的相关情况说明》。
特别提醒:⑴请各位报考人员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个人信息,并注意准考证及本公告(含附件)上标明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和考场规则,以免耽误考试。
⑵楚雄市所有岗位《综合素质》及《专业素质》笔试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地点为准,《专业素质》不考笔试的,现场测评考试地点设三个考点,请考生按报考岗位按时参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
(六)成绩公示
报考楚雄市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折算成绩)由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8月11日前在“楚雄在线—楚雄市政府门户网、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站上发布。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综合成绩(折算成绩)公布后,由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综合成绩(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经批准的计划招聘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其中:20056-20058、20061-20077信息工程与网络技术及中小学教师岗位按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2: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人员名单)。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保留两位小数)方能进入资格复审。如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素质考试》成绩较高的考生、持有本行业职业(执业)资格证的考生、基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女性考生的顺序优先确定。
(二)资格复审
由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8月15日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资格复审主要是审核报考信息、查验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公告公布的岗位要求是否一致。在资格复审中若有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察、聘用资格。对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提交书面放弃资格复审申请的岗位,可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再递补。递补人员信息在楚雄在线网站上进行公示。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的主要证件: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户口簿(毕业生可持户口迁移证及父母或父母一方户口簿)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在校表现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3年、2014年未就业的毕业生须交验生源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社会报考人员须出具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及业务特长、工作表现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