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岗位代码为“1”开头)、教育(岗位代码为“2”开头)、卫生(岗位代码为“3”开头)三类,各类均考两科,考试科目均为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综合类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类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卫生类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30%的公共基础知识和70%的医药卫生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法律法规、科技知识等。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相应学段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学科专业等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2015年7月25日上午
9∶00-10∶30 综合类基础知识(教育类基础知识、卫生类基础知识)
10∶30-11∶30 综合写作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应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公布。
博士研究生岗位(岗位代码“4”开头)、体育教练员岗位(岗位代码“5”开头)、技师学院岗位(岗位代码“6”开头)的报名人员不再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不再通过网络缴纳笔试考务费),具体考试、考核方式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务费为70元。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基础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基础知识成绩仍并列的按贫困生、省优秀毕业生等顺序确定人选。
体检医院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其他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符合聘用条件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一般不低于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8—6992622
附:1、2015年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汇总表
2、2015年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须知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24日
1、2015年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汇总表.rar
2、2015年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须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