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2015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关于对〈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曲人社〔2015〕49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5〕50号)文件精神,结合曲靖市麒麟区教育系统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73名(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15届部属7位免费师范毕业生),现将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的曲靖市麒麟区2015年教育系统
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范围和对象
麒麟区2015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不限,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未就过业人员(详见《麒麟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以下称《招聘计划表》),该计划表见附表。所有招聘岗位只笔试,不面试)。
二、招聘岗位、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学科、人数详见《曲靖市麒麟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岗位计划表》,该计划表见附表。(注:麒麟区第一中学、麒麟高级中学所设岗位只允许与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签订了就业协议的2015届部属免费师范毕业生报名)。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7月1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到2015年7月1日。
5.取得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就过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6.曲靖市外户籍或生源的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在曲靖市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可放宽到大专学历);招聘具有大专学历的岗位仅限曲靖市户籍或生源考生报考。
7.所有岗位不面试。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报考必须参加笔试,与其他学历人员同等对待。已与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的2015届部属免费师范毕业生报名免笔试安置。其余免费师范毕业生报考一律参加笔试,与其他报考人员同等对待。
8.岗位要求具有的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教师资格证、户籍簿(或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现场报名时必须持有,否则报名不予通过;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书、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考生(含学校原因未能及时发放相关证件情况),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各类证书的复印件(由学校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学校公章)。在领取准考证前必须交验所缺原件,不能交验所缺原件的一律不发放笔试准考证,不允许参加笔试考试。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10.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形如下: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8.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5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现役军人。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公告的发布
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的实施方案、招聘计划及相关招聘信息均通过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政务门户网站(http://www.ql.gov.cn)—麒麟区教育局-试点(网址:http://ynxxgk.yn.gov.cn/M1/Default.aspx?int_DepartmentID=8047)(以下称规定网站)、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公示栏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招聘相关信息。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曲靖市麒麟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采用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允许代报。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日至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共3天,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内网球场。
(三)报名要求
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曲靖市麒麟区2015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且限报一个岗位。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有效,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等相应资格,并按违反考录纪律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招聘考试。
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按教师资格证层次(初中及以上层次、小学层次、幼教层次)报名,高级中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可报考初级中学岗位,但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教学岗位须相同或相近;高、初级中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层次岗位,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可不限;同层次报考,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所报教学岗位学科须相同或相近;低层次教师资格证不允许报考高层次岗位。考生所学专业不限。每一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教学岗位,不得兼报和改报。
(四)资格审查及所需材料
现场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持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就业登记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3张。同时填写《麒麟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考生诚信承诺书》和未就过业保证书。现场进行本人报名信息电脑录入及确认。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不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报名资格不合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现场报名时,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不到考生所持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报名不予通过。
(五)报考比例
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有效报名参加考试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否则,相应缩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将岗位情况在规定网站公布。
(六)报名考试费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云发改收费〔2008〕1767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为200元/人(考4科,每科50元)。在报名审核合格后现场交费。因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无法开考的岗位报考人员,所交报名考试费将在报名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需考生本人或委托人到报名处办理退费手续)。
报名结束后,无人应聘或不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在规定网站上公告。
符合政策可免除报名考试费的考生,按《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5〕31号)文件规定办理免费手续,报名时考生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详见《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七)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交费的考生,须于2015年7月14日至7月15日到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